ISO14000認證企業未受處罰證明的申請流程
ISO14000認證企業未受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處罰證明的申請所需資料和辦理流程:
一、 內容
ISO14000認證企業未受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處罰證明的申請。
二、 依據
國家環??偩窒掳l的《國家環??偩株P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管理規定的通知》和省環保局下發的《關于加強和推進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的通知》(粵環[1997]118號)
三、 所需材料
1、 企業申請事由;
2、 以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登記表(復印件);
3、 “三同時”驗收報告或環保措施核準意見(復印件);
4、 市監測站的監測報告(水、氣、聲);
5、 委托認證或咨詢機構的資質證書和合同;
6、 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7、 有效期內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 辦理程序
1、 收件登記受理;
2、 市環保局監督管理科派員現場核準申報材料情況;
3、 有關科室會簽;
4、 申報情況符合條件的,出具企業未受環境處罰的證明;
申報情況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回復不能出具未受環境處罰證明的理由。
五、 工作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